发布时间:2015-08-11 21:43:12 人气:0 来源:admin
附件:
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
教育传习基地申报表
申报单位名称(加盖公章):
申报单位性质:
申报单位所在市(省直管县):
安徽省文化厅印制
二O一五年 月 日
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
一、注意事项
(一)此推荐表可在安徽省文化厅网站(www.ahwh.gov.cn)下载,表格各栏目可根据内容自由扩展版面。
(二)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,应确保准确无误。凡填写不实者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申报资格。
二、填表说明
(一)“申报单位名称”栏目中,填写内容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保持一致。
(二)“申报单位性质”栏目中,填写国有、民营等单位性质。
(三)“申报单位所在市(县)”栏目中,应填写申报单位行政区划所属市或省直管县。
(四)“传习非遗项目名称”栏目中,可选取最具代表性的项目填写。“项目级别”栏中,主要填写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等。
(五)“教育传习主要形式”栏目中,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,如聘请传承人进课堂、开办非遗选修课、兴趣班,举办非遗展示展演活动、开展非遗保护理论研究等;“非遗教育传习活动开展时间”栏中,应填写申报单位启动该项工作的时间。
(六)“基地传承人信息”栏目中,主要填写申报单位聘请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信息。
(七)“非遗教育传习方面存在的优势及需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支持事项”栏目中,应包括申报单位在硬件建设、师资水平、发展方向等方面对开展非遗教育传习工作具备的优势,存在的主要问题。
(八)“近三年来非遗教育传习活动具体举措、内容及取得的社会效益”栏目中,应包括申报单位近三年来在非遗教育传习方面制定的相关制度、实施的具体措施、经费投入情况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。
(九)“今后五年的教育传习计划”栏目中,应包括五年总体目标,分年度目标及教育传习计划等内容。
(十)除中直、省直单位外的其他申报单位,需由其所在地市(省直管县)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表格最后一栏填写推荐意见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申报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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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
法人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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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/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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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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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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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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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习非遗项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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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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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传习主要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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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遗传习活动开展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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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传承人信息 |
姓名 |
性别 |
出生年月 |
传承人级别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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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
单位
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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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遗教育传习方面存在的优势及需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支持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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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来非遗教育传习活动具体举措、内
容及取得的社会效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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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后五年教育传习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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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(县)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
意见 |
( 盖 章 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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